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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法治媒体如何从“新”发展?

时间:2018-09-22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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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法治媒体如何从“新”发展?

  玩转新媒体,助传统媒体前途一片光明。资料图片


  □陈丽平


  面对新媒体的“攻城拔寨”,传统媒体产生了生存焦虑,而传统法治媒体不仅要直面所有传统媒体共同面对的挑战,还要正视因法治媒体自身特殊性而需单独面对的挑战。


  那么,在新媒体带来的全方位挑战面前,传统媒体如何寻找突围之路,作为传统媒体成员之一的传统法治媒体,又该如何利用自身特殊性面对挑战,努力发展自己,是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涉足新媒体互动是瓶颈


  随着时间的推移,年青一代在资讯获得方面越来越依赖互联网等新媒体,让这些年轻人放弃新媒体而回归传统媒体,似乎比登天还要难。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法治传媒不可能独善其身。


  在“互联网+”从概念发展到国家顶层战略的过程中,法治传播领域也形成了百花齐放的局面。先是政法机关积极开通新兴媒体,很多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都以信息公开的形式予以发布,这对法治类媒体内容和时效都是一个不小的影响;紧接着,专业的法律从业者也逐渐通过各类新兴媒体建立自己的宣传阵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媒体受众;而普通的社会公众凭借自媒体也可以随时、随地地介入公共话题的讨论。


  与此同时,法治类媒体也已经在全媒体和数字化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和尝试,推出了网站、电子报、手机报、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手机客户端以及新闻视频等新媒体产品。


  然而,相比正在推进中的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法治媒体对新媒体的拥抱似乎显得有些羞涩。在法治传媒圈,既没有出现诸如澎湃新闻等以新媒体方向为指针的工作团队,也未出现整合优质原创内容的传媒平台。


  考虑到法治传媒的特殊性,一些实践细节上的困惑也阻碍了其对新媒体的探索和应用。有业内人士指出:“新媒体时代给司法机关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尤其是微博微信的问世和广泛使用。尽管我们一直以畅通民意为己任,不断完善沟通民意方式和手段,但互动性依然是一个瓶颈。”


  扬己之长也能成为弄潮儿


  转型路漫漫,新媒体的冲击又势不可当。传统法治传媒究竟该如何“继续前行”?


  虽说“新媒体前途一片光明”,但传统媒体并非“苟延残喘”。尤其是相对其他综合性媒体来说,法治类媒体拥有其他媒体没有的专业优势。这是法治传媒区别于其他媒体的重要特征,更是法治传媒稳定、有序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源泉。我们在感叹法治传媒遭遇新媒体浪潮冲击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只要抓住自己的优势和特点,法治传媒也可以成为新媒体浪潮中的弄潮儿。


  优势之一,法律界长期以来一直是新闻富矿,无论是依法治国举措,还是刑事大要案和反腐败新闻,从来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优势之二,法治传媒在政法机关拥有新闻资源,容易获得政法机关和执法部门的信息,这是其他媒体所不及的。


  优势之三,由于法治传媒注重权威性、指导性,常常通过详尽的评论和专业分析,挖掘事件背后的真相,让受众更好地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事件背后反映的社会现实和法律问题,成为公众对法律问题作出分析和判断的重要依据,有较强的公信力。相较于综合性媒体,法治传媒的专业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不可替代性,在分众化的市场竞争中容易占据有利地位。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法治媒体面临的机遇既包括媒体自身演进和信息技术作用的成果,也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所提供的历史良机。


  首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法治媒体发展提供了最佳的时代背景。其次,人民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增强了参与法治建设热情,法治媒体作为专业沟通交流平台,可以通过各类新闻报道、评论和各类互动,反映社会关切,促进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共同推进法治建设。


  利用大数据发展法治媒体


  在新媒体浪潮的冲击下,法治传媒要想出奇制胜、后发制人,还需掌握一件法宝——大数据信息带来的颠覆性革命。


  传统媒体在信息思维上的不足恰恰在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追求微观精确,忽视宏观把握。


  云计算、物联网、社交网络等新兴技术服务的崛起促使人类社会的数据信息种类和规模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数据从简单的处理对象开始转变为一种累积性的基础性优势资源,包括法治媒体在内的传媒业要想成功转型,必须树立起“数据为王”的观念。未来如何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大数据为法治媒体的转型发展提供动力,能否在运营中依托大数据的规模效应实现法治新闻的数据化传播、受众信息的数据化管理和精准营销,已然成为法治媒体实现转型发展的当务之急。


  我们强调大数据视野,并不是说,传统媒体的新闻生产只关注大而全的宏观问题,而是说传统媒体有了大数据视野,即便关注的是“点”,看到的风景也会不同。


  如何利用大数据发展法治媒体,既是战略问题,也是技术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有效破解,将对未来的法治媒体形态和传播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传统的法治新闻报道中,数据新闻并非新生事物,这与早期的精确新闻报道和计算机辅助新闻报道之间具有密切的继承关系。比如在对法律法规的发展完善梳理报道,在对历年的法治新闻事件的数据分析、总结等方面,数据新闻素材成为这类报道的关键。《法制日报》的《精确报道》栏目在这方面就有层出不穷的精彩报道。如《今年超150位国企高管落马金融系统成犯罪重灾区》《12家央企至少39人因“带病提拔”被查》等。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来临,传统法治媒体的发行量和收视率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受众流失的问题也不断出现。面对日益严峻的挑战,法治媒体必须运用大数据挖掘技术,更好地维系与受众之间的关系。通过用户交互、共享、个性化等一系列优势来搭建受众回复平台和发表平台,以吸引更多的年轻使用者,使其在新的平台上重新聚集,形成新的受众群体。


  大数据时代,广大受众需要的是对信息更明晰的呈现、更准确的分析和更深层的解读。这种更高要求促使数字新闻的可视化趋势日益凸显。数据新闻相比传统文字报道的优势体现在新颖、稀缺,把抽象、枯燥的数字形象化。比如在法治新闻的报道中涉及民事纠纷的审理案例,通过图解过程、梳理进程,将庭审事件中诸如法律关系、人物关系、利益关系等各种关系用信息图表方式梳理揭示出来,使受众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可视化数据新闻的广泛采用,会对法治媒体人带来更大的挑战。


  大数据驱动法治媒体的升级过程应当更加开放,更加务实,不应盲目追逐概念。而对未来的发展,法治媒体人需要学习大数据理念、大数据思维,具备大数据意识,充分体会大数据给自身带来的价值。


  法治媒体在近40年的法治新闻报道过程中累积了大量的新闻素材和经典案例,这些积累数据资产具备独特的内容资源优势,且具有不可替代性,特别是一些法治报刊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品牌特色和市场知名度,能够在竞争中确立自身优势。


  大数据时代,法治媒体提升新闻报道首先要提升获取数据的能力。在硬件方面要实现技术升级,同时注重建立多类别的系统数据库。一旦涉及要做与某类型数据库类似的案例报道,就可以提取数据、提早策划、及时跟进,依靠先进的数据统计、分析、挖掘工具和可视化技术确定报道策略、方式、重点和展现形式。


  当前,社交媒体正成为信息发布和受众关注的重要平台,法治媒体要积极利用这些平台,策划和推送独家法治信息内容。同时,注重培养受众的参与技能、参与意识和参与习惯,推动法治媒体内容生产与消费的融合。构建大数据传播效果和反馈评估体系,并以此推进精准营销。


  (作者单位:法制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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