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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出海扣押涉案船舶。
过去
1990年3月,厦门海事法院挂牌成立。
现在
厦门海事法院现在的办公楼。
过去
当年,海事法官乘坐三轮摩托办案。
现在
如今,海事法官办案的交通工具得到极大改善。
海事法院成立之初,干警在东渡路办公场所合影。
厦门日报讯 (文/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朱忠宝 图/厦门海事法院提供)1990年3月,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厦门海事法院在厦门经济特区这片热土上挂牌成立。
28年来,厦门海事法院坚守在福建3000多公里的海岸线上,用忠诚于法律的信仰和担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厚积薄发,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福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
凸显“台”“海”优势
专业审判抢占全国海事司法最前沿
专业性强,是厦门海事法院在成立之初给人最深的印象。历经28年的发展变化,厦门海事审判有了与时代并进的新内涵:受理案件辐射面由国内向国外、内地向港澳、大陆向台湾方向延伸,案件类型由海事、海商案件向海事行政案件拓展。
当前,厦门海事法院正以其独特的区位优势,抢占全国海事司法最前沿。
28年风雨兼程,厦门海事法院为服务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更高站位上构筑涉台审判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探索涉台海事审判先行先试,充分凸显福建的“台”“海”优势,努力打造涉台审判司法品牌。
2012年5月31日,厦门海事法院成立全国首个涉台审判庭,这标志着福建省的涉台海事审判事务有了自己专门的审理机构。
邀请台籍人士担任调解员、陪审员,共同构建多元解纷网络的创举,深受台胞赞许。台籍调解员罗崇毅“三回”台湾调解案件的故事被传为佳话。涉台审判庭坚持以公正、高效的裁判,让更多的台胞了解大陆的法律,相信大陆的司法。越来越多的台湾当事人在海事诉讼选择余地大的情况下,自愿选择到厦门海事法院诉讼维权。
28年来,厦门海事法院主动对接福建自贸试验区发展战略,依托福建对外开放前沿的优势,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15年8月6日,厦门海事法院自贸试验区案件审判庭挂牌成立,负责审理福建自贸试验区内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三年间,自贸试验区案件审判庭已受理近百件案件,涉案标的额达15599万元,为福建自贸试验区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28年来,厦门海事法院积极呼应海事司法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跨区域管辖优势,积极探索新类型案件的审理。
2016年3月1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关于海事诉讼管辖问题的规定》,海事行政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据此,海事案件种类由原来的63项增加到108项。为应对案件类型增多,强化海洋生态保护,整合生态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厦门海事法院成立了全国10家海事法院中唯一的行政和生态审判庭,通过专业人办专业案的方式,全力构建平安和谐海域。
28年来,厦门海事法院心系群众,想为当事人所想,急为当事人所急,积极完善司法便民举措,先后设立了福州、宁德、东山3个派出法庭,极大方便了福建沿海一线当事人诉讼,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创新打造精品
让市场主体感受强大法治软实力
2018年,厦门海事法院所审结的案例喜报频传:3月,有一起案例作为全国20件典型案例中唯一的司法案件,入选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编著的《中国国际法实践案例选编》;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度全国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厦门海事法院审理的厦门力鹏船运有限公司等与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入选,这是继最高人民法院自2014年发布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以来,厦门海事法院第八个案例入选,入选数量居全国海事法院前列。
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说:“福建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和发祥地,也是国家改革开放的前沿和窗口,我们必须在全面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上有所作为,让中外市场主体充分感受到福建具有强大的法治软实力,能够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良好的海事司法保障。”
为办精品案,厦门海事法院坚持司法创新,从不因起步晚而自甘落后。法院成立之初就以“一起案件一部书”的责任担当,勇于探索、敢为人先,创造出在法无规定的情况下,率先采取诉前海事证据保全的措施和首创向外籍船长送达法律文书等10余项先行探索的做法,被现行《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司法解释所采纳;2008年8月,台湾基隆地方法院首次对厦门海事法院所审理的“景云”轮在台湾高雄海域沉没引发的系列案作出认可裁定,开创了海峡两岸海事司法互认的先河;2014年10月,首次受理在钓鱼岛海域发生的案件,于2015年6月调解审结,对今后我国司法管辖发生在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的案件起到示范作用,载入201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互联网+”,探索“卫星照片取证”“微信扣船”“微视频调解”等执法办案新模式,取得了圆满成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统计,厦门海事法院成立当年,全院只受理17件案件,2017年,案件受理数达3000多件,案涉世界五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案件当事人既有世界知名跨国公司、航运巨头、大型国企、知名民企,也有普通船员、渔工等,影响面非常广泛。厦门海事法院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司法理念,准确适用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中外法律,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和国际主义情怀,精心审理每一起海事案件,赢得了国内外当事人的尊重与好评,有力促进了我国海事司法国际认同度的提升。
外练素质内强素养
内外兼修培养“复合型”法官队伍
培养一支讲政治、懂法律、懂英语、懂经济、懂航运的“复合型”法官队伍,是厦门海事法院历任领导班子常抓不懈的工作,28年的坚守,现已初具规模。
依托共建学。2016年,受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国内外航运巨头纷纷倒闭,涉航企、涉船员案件成倍增长,培养懂航运的法官队伍时不我待。
“我们必须采取院船共建、院船联动的方式,把航运理论与航运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优化法官知识结构的同时,提升法官审理涉航运案件的能力。”院党组书记邱志雄对法官培训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6年8月8日,厦门海事法院在集美大学、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大力支持下,在全球最大的航海教学实践船“育德”轮上举行法官研究实践基地挂牌仪式,由此拉开了法官为期十天的随船实践的序幕。
厦门海事法院组织法官随船实践的做法,在全国10家海事法院中尚属首创。最高人民法院参考该院的实践模式,在辽宁大连建立实践基地,进行全面推广。
中外交流学。我国是海事司法大国,英国则是海事仲裁大国,厦门海事法院放眼世界,积极构建海事司法与仲裁的交流平台,以此丰富海事法官司法经验。
2016年11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办,厦门海事法院承办的“中英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论坛在厦门召开,来自中英两国的60余名法律界、学术界精英,围绕两国仲裁规则、海事司法实践及相关公约的适用等问题,进行友好、坦诚的探讨与交流,较好地启发了与会者对海事司法与仲裁理论研究最前沿问题的思考。
在这次论坛上,厦门海事法院博士法官陈延忠作了题为《中国对国际海事仲裁的支持和监督》的发言,引起了与会者的广泛共鸣。陈延忠任法官12年,对海事司法与仲裁颇有研究,先后出版个人专著、译著6本,发表论文50余篇。2016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在厦门海事法院,法官虽然只有30余人,但像陈延忠这样出色的法官还为数不少。自2011年以来,先后涌现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等全国性先进典型7人次。外练素质,内强素养,年轻一代的法官队伍正在茁壮成长。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作为海洋法治建设中的主力军,厦门海事法院将继往开来,奋勇当先,在改革开放的征途中,更好地担当起护航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历史使命。
【亲历】
花开有声
我与海事法院共成长
厦门海事法院王岩
2006年盛夏,我满怀激动,揣着“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欣喜地跨进了鲜花满园的厦门海事法院大门。转眼间,我已在这里工作了12年。当年还是“小花”的我,在岗位流转中茁壮成长,亲身经历了厦门海事法院在改革开放中的发展变化,让我更坚定了在海事法院生根、开花、结果的信心。
入职初期,我的岗位是在立案庭立案审查窗口。那时的立案窗口,周围被坚实的砖墙和厚厚的玻璃所阻隔。虽然充满着安全感,但时间久了,我渐渐感觉这透明的玻璃,无法让我在审查立案时“察言观色”,总感觉与当事人之间有距离。2014年元月,占地2000平方米的厦门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它不仅宽敞明亮,便民设施也一应俱全,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优质诉讼服务。最难能可贵的是,柜台高度只有一米左右,透明玻璃全部“下岗”,敞开式的办公设计,体现了诉讼服务理念的转变,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传递着海事司法的温度。
2015年,我离开一线窗口,转岗至行政庭,从事一线海事审判工作。这一年,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将海事行政案件划归海事法院管辖。我有幸承办了全省首例六起海事行政案件的审理。面对全新的案件类型、庭审模式,我与同事们一起从零开始,迎着晨光而来,华灯初上而去,开启了审理海事行政案件的大幕。这一年,为了服务保障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厦门海事法院依托行政庭,成立了自贸试验区案件审判庭,我又荣幸地成为该审判庭的首批成员,成功审结了自贸试验区审判庭受理的第一起案件,在新型案件的审理中再一次得到了历练。
大多数法律界的同行都说,海事法院是高、大、上的单位。其实,每个行业都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就拿厦门海事法院分布在福州、宁德、东山的3个派出法庭来说,每两年一次轮岗,都需经历对家人“愧疚”的考验。
2016年7月,我轮岗到福州派出法庭,从此开启了我的双城生活。两年的外派时光,在一张张票根里流淌,在一本本案卷中重叠,在一次次与儿子的视频中寄托为母的思念。派出法庭工作虽然辛苦,但个人意志得到了磨炼,工作能力得到了跃升,人生的阅历就像那一树枝桠,终将绚烂绽放。
2018年7月,结束外派生活的我转岗至执行局,而此时正值“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阶段,任务繁重,时间紧迫。作为庭里唯一的女兵、执行领域的“小白”,内心难免忐忑。但“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作出的战略安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与“男兵”们一样,到外地出差、出海去扣船,有时还要运用女性温柔的一面,与失信被执行人斗智斗勇,品尝被执行人从初期沟通的出言不逊到后期执行主动履行的个中滋味。执行路上的不易与艰辛,却让我们看到了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胜利的曙光,永不止步地践行海院人对人民掷地有声的承诺,心中依然感到无比欣慰。
此时窗外花开有声,寂静而斑斓,改革开放四十载,蓦然回首,我与海院携手的十二年,不负韶华,还似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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