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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畅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心得

时间:2018-10-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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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9月10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9月8日上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专家座谈会。与会法学专家学者畅谈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体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命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认为,“新理念”可以用这样几个关键词来概括——党领导法治;人民主体;良法善治;奉法强国。张文显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法家经典,多次深刻分析法治问题上的经验和教训,指引全党和全国人民坚定不移走奉法强国之路,更好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国泰民安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付子堂在发言中分析,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党和法治建设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他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党的领导和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研究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核心工作和关键任务。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分析:“通过这项规划,可以确保党中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形成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并消除法治建设中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其他利益集团的不良影响,避免法治建设中的不平衡问题。正如慎子所言:‘法者,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只有体现人民主体地位、反映人民群众需求的法治建设规划才是科学合理的规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卓泽渊分析,立法对于核心价值观的体现要转化为实体和程序的规范,而不能是简单的原则。卓泽渊说:“告诉人们、告诉社会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法律所主张的,什么是法律所反对的;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正义的,什么是不正义的,要把这些价值准则和结论通过立法表达出来。”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将引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的诸多调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建议中央依法治国办着重做好三项工作:第一是依法治国办公室加大督察考核的力度;第二是加强评估、评价,构建科学的依法治国指标体系;第三是激励和问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学已经设立627个法学本科专业,197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3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0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多位专家围绕如何发挥法学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升法学教育水平和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发表了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进分析:“在法学教育有如此大的规模和数量的背景下,强化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卓越法治人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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