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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上午,“推进我省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专题协商会在广州召开。省政协主席王荣主持会议,副省长黄宁生到会听取意见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刘日知、邓海光、黄武,秘书长吴伟鹏等出席。
王荣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行动方案,推动我省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们要以维护农村秩序为核心,以实现乡村振兴为目标,建立起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要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科学定位乡镇政府职能,以职能定机构设置;要以改善民生、优化治理为出发点,在农村基层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提供广东的做法和经验,发挥广东在全国范围内的示范引领作用,走在全国前列。
黄宁生表示,省政协的专题调研报告全面客观、中肯深入,问题剖析透彻,对策建议针对性强,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吸纳报告中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二是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切实增强乡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四是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夯实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协商会上,省民政厅负责人通报了我省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有关情况。省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负责人和省政协委员代表分别就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社会“自治、德治、法治”、政策落实、体制机制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等提出意见建议,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为做好此次协商工作,4月下旬至8月中旬,省政协联合各民主党派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专题调研组分赴广州、云浮、清远、惠州等市实地调研,请肇庆及粵东粤西粤北地区其他10市政协同步开展调研,并到浙江、福建等省市学习考察。调研组形成了《关于“推进我省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的专题调研报告》,提出把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实到基层、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强化乡镇责权利、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大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等4个方面的对策建议,提交此次专题协商会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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