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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记者 张斌) 12月25日,江苏最美人物评选结果揭晓,常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吴小红获评江苏最美“法治人物”!而就在上个月,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吴小红还荣获了“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据了解,在全国检察系统中,此次获该荣誉称号的共45人,其中江苏省2人,奖项含金量可见一斑。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常州是试点地区之一。两年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吴小红带领团队摸排案件线索1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7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6起案件开庭审理,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挽回国有资产损失7280余万元,常州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2017年9月,时任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来常调研时评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也经历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常州创造了非常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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