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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4个月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68人

时间:2016-05-13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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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是个名副其实的“淘宝镇”,近日由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服务和保障辖区电商发展的“十条实施意见”,为全镇1250多家网店发展中常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了平等保护和靠前服务的崭新发展环境,赢得广大企业主的称赞。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说,推动江苏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就要加快转变司法观念,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既能打击犯罪确保法律实施,又能通过治未病,为社会经济发展早搭脉,为及早应对各种复杂难题做好积极法律准备。

  据了解,为有效服务供给侧改革,保障和助力非公经济创新发展,江苏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私募股权基金等领域犯罪行为,提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业化水平,着力打击贪污、挪用、侵占、套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补贴资金的犯罪行为,切实发挥了防范金融风险、打击恶意侵权、服务科技创新等重要作用。今年1月至4月,江苏省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68人,依法提起公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26件229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1件88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23件264人。

  践行法治保障经济发展

  江苏的整体经济规模、企业数量、经济活跃度以及人流物流状况均在全国首屈一指,江苏检察机关历来十分重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的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

  据了解,2015年,江苏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96人,依法提起公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542件903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2件416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625件1188人。

  抓贪腐、查渎职等检察职能为人们所熟知,然而,检察机关通过践行法治,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却很少能引起外界关注。

  仅在去年,江苏省检察院便围绕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实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意见强化指导;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上,通过明确保障举措、细化工作任务,作出了大量探索。如连云港市检察机关主动对接中哈物流合作基地、30万吨级航道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惩治、预防犯罪活动。

  江苏检察机关还突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办理、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深入企业开展经营风险防范、商业贿赂犯罪预防等活动,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新型产业、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理质效,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集体。常州市人民检察机关开展“百家民营企业走访月”活动,依法办理涉企案件,解决涉企信访纠纷,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转变理念服务创新发展

  “检察机关及时迅速地作出批捕决定,避免了我们企业遭受更大的损失。”近日,江阴市被合同诈骗5000万元的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专程赴江阴市人民检察院表示感谢时说道。

  据了解,江阴市检察院依法从快批准逮捕了这起重特大案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办案流程提速,只用了9天就办结案件。

  刘华说,类似的流程提速、监督提效的办案理念,虽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检察机关的工作量,但给企业稳定发展带来了利好。

  刘华认为,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企业重组、职工安置、债转股过程中各类法律风险,检察机关需要做很多有形和无形的工作,尤其是对新形势新政策学好学透,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内涵,需要积极转变司法理念,用实际措施推动检察机关自身发展。

  近年来,江苏省检察院先后下发多个关于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2015年,江苏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积极有效服务全省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要高度重视司法办案的方式方法,切实保障涉案单位的合法权益,要求慎重把握办案时机和办案节奏,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措施,不对涉案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和其他项目进行普遍化排查、拉网式调查、“大呼隆”取证,努力避免因办案工作造成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影响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江苏各地检察机关也在服务供给侧改革上作出很多创新举措。无锡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的同时,积极服务自主创新城市发展战略,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破解知识产权疑难法律问题。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成立非公经济领域检察预防服务中心,建立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服务示范点,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出台意见凸显平等保护

  2016年3月25日,江苏检察机关对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18条意见”作出专门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帮助企业防控风险,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要切实提升服务发展的意识,注重办案的策略和方法,注重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了解,最高检出台“18条意见”以来,无锡、常州、宿迁、淮安等市级检察院已出台或正在拟订落实意见。这些意见的核心都是“平等保护”。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力争通过两年至3年的开创性探索,成为全省服务非公经济创新转型的示范点。常州市检察院制定《关于服务企业创新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平等保护细化为:对本地、外地户籍企业经营者实行平等保护,对国有企业、民营经济实行平等保护,对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实行平等保护,对企业、劳动者、相对第三人实行平等保护。

  3月28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意见中,第一条就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无锡市检察院检察长蒋永良说:“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同等对待、同等保护、同等服务,让非公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既是法治的需要,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法制日报 丁国锋 卢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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