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宁夏下放区属高校资产处置权

时间:2018-11-03 23:13

来源:作者:点击:

  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所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出台,下放区属高校资产处置权。

  自治区属高校自主资产处置权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管理和服务,确保高校对下放的权限能够接得住、用得好。将区属高校资产处置事项,授权各高校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已达使用年限并且应淘汰报废的资产处置,授权高校自主处置。强化高校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推进资产处置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切实加强主管部门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要求主管部门严格按规定做好本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财政部门建立国有资产处置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高校主管部门和高校资产处置情况事后监督,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给区属高校资产处置放权,将大大缩短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改善高校和主管部门资产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好发挥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放管服”政策落地。(记者 李云华)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热图 更多>>
热门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