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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1月20日电(虞启忠)2015年全程禁放烟花爆竹期间,南京一市民因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自此他因违法记录留下了污点。昨天,本网从南京市公安局、南京禁放办获悉:2016年南京依旧执行禁放,并对春节期间违规燃放行为“零容忍”,严重违规者予以行政拘留。而携带烟花爆竹上公交车等行为,一经发现,不论数量多少,也将被处以拘留。
据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张晓昆介绍,从2015年1月1日起,南京主城区及郊区部分街道、园区实行烟花爆竹全面禁放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巡查力量4万余人次,依法收缴非法劣质烟花爆竹6500余箱,查处违规燃放行为76起,处罚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违法人员97人,有力地维护了禁放秩序,取得了良好效果。违规燃放行为和事故发生率实现“双下降”,禁放区实现了火灾和人身伤害“零”事故,非禁放区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一般火警也仅有3起,轻微灼伤仅为5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2015年除夕至正月十五的16天期间,有10天空气质量达良好以上,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4%。从舆情反映来看,绝大多数市民支持禁放,“12345”政务热线也接到许多赞成禁放和支持严管的电话,证明了禁放政策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群众满意度也大幅提升。
为确保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实现“禁得住”、“控得住”的工作目标,即日起,南京将开展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查处。各级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街面路面、市场商店的巡逻盘查和检查整治,全面查处一批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部署在春节期间每天上街开展检查执法,重点加强街道面货车、面包车、三轮车占道流动兜售、街巷两侧出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重点突出加强除夕、初一、初五、十五等春节重点日子的社会面巡查,全面查禁一批违规燃放的行为。
警方重申: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带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并给予行政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严处罚;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由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处罚;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由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处罚;饭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劝阻义务,发生消费者在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环境的,一律由城管部门按照门前三包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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