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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韩部长在每日舆情动态(2016年第61期)《关于网民呼吁保护犀牛脚汉代历史文化古迹》批示落实情况汇报
市委宣传部:
每日舆情动态(2016年第61期)《关于网民呼吁保护犀牛脚汉代历史文化古迹》一文中,网友提到“犀牛脚的汉代遗迹保护更为紧急,白皮盐场是从汉代生产到近代的,活着的古迹,怎么能卖给开发商?还有伏波庙、伏波运河、汉孔庙。应出台法律,超过100年的建筑等,如要更改需报批备案,经居民投票同意等”。对此,韩流部长作出了“请市文新广电局调查核实,文保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消弱和放松,刘永福墓被盗的教训一定要深刻吸取,不能重蹈覆辙。”的批示。我局文件收悉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刻组织了相关科室和市博物馆人员对该事件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核实。经核查,现就有关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南宋绍兴年间,钦州开始用晒沙沥卤煮盐,技术从合浦传入。据《宋会要辑稿》载:“钦州自来不是产盐去处,缘本州地名白皮,近来碱土生发,目今每岁买钠盐货三十余万斤”。白皮盐场即在今犀牛脚乡的沙角、船厂一带。解放后,盐区遭受台风、海潮的袭击,很多盐区全部被摧毁,加上犀牛脚乡和犀牛脚盐场共同投资堵塞大灶江,断水后,围内的盐漏和有效面积被废弃,部分盐田被改作农田。2007年,开展第三次全区文物普查,对犀牛脚、三娘湾管理区进行了普查,在该片区并未发现有汉代文物古迹,由于遗迹无存,没有历史文化价值,所以我市在第三次文物普查后没有作为文物点进行登记。此外在第三次文物普查中也未发现汉孔庙古建筑。
乌雷伏波庙是当地人于东汉建初三年(公元78年),为纪念伏波将军马援率楼船将军段志等大军平定交趾之乱,路经龙门港外、乌雷岭、三口浪而建,至今已有1936年。起初,庙建在乌雷岭上,后来移建于岭下,并经清康熙14年(1675年)、嘉庆年间、道光8年(1828年)、光绪8年(1882年)、明国十二年(1923年)等几次修建。该庙于解放初“大跃进”时被作为“四旧”全毁,大铜鼓也被抬走,不知去向。现今的乌雷伏波庙是1983年当地人民集资在原址重建一座的庙宇,并不是超过100年建筑,由于建筑物较现代达不到作为文物点登记的历史文物价值,所以我市在第三次文物普查后没有列入文物登记点。
网友说的伏波古运河指的是广西沿海运河西坑段(西坑古运河),西坑古运河位于犀牛脚镇西坑村委龙眼山村,该运河南北走向,北面接大风江,南面接大灶江,东西两侧有明显人工开凿痕迹,水自北向南流。运河现存约5公里,最宽处约12米,最窄处约10米,年代待定。《合浦县志》(明)和《钦州志》(民国)对此运河都有记载“传为汉马伏波征交趾时驻军合浦运粮”所用。据当地群众流传,清初民间武装杨二(即抗清将领杨彦迪)的军队与清军周旋时还在使用该运河。是研究钦州古代交通运输、军事设施历史的重要物证,也是钦州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历史事件的重要见证。因此,我市在第三次文物普查后于2012年8月1日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见《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钦州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钦政发〔2012〕33号),并于2015年进行海上丝绸之路调查与试掘中重点把西坑古运河作海上丝绸之路的一个文物点去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部门根据文物古迹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等条件核定和申报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对未达到申报文物保护单位条件的遗址作普查登记。由于盐场、伏波庙等没有达到核定文物点价值,所以我市没有进行登记。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5月12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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