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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长安银行在为客户办理贷款业务时,将担保类型录错致客户再次贷款多背利息一事经媒体报道后。8月2日,商洛银监局明确表态,已督促涉事银行内部自查,将根据其自查情况决定是否介入调查。目前,商洛长安银行已正式向客户致歉。
8月2日上午,长安银行商洛分行副行长叶浩称,媒体报道后,他们就客户经理信息录取错误一事并给陈女士带来的困扰,向陈女士本人电话道歉,并取得了陈女士的原谅。他称,之前将陈女士信息录错的客户经理已经主动辞职,就客户多背利息后续处理他们已经与陈女士达成了协商意见。
随后华商报记者联系到陈女士,她表示,长安银行确实向她电话道歉,并答应协调解决此事。考虑到其他因素,她决定接受对方道歉,但关于后续多背利息长安银行答应给处理,但还没有一个定论,并不是叶行长所说的已经协商一致了。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8月1日长安商银行向华商报记者出具的关于此事情况说明称:经查,该笔(指陈女士)贷款担保方式错误是由前任客户经理录入错误所致,我行发现此问题后已将该客户经理除名。这一说法与叶行长所说是本人主动辞职的说法显然有出入,对此叶行长称,是涉事客户经理主动提出辞职,辞职也与错误录取信息一事有关,也算是客户经理被变相除名。
就客户反映多背利息一事双方并未与银行达成协商意见,叶行长称,客户信息录入错误是否影响到客户在别家机构贷款的利率上浮,需要放贷机构出具一份书面证明材料,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银监会予以证明,他们才愿意赔付多支付利息。但陈女士认为,放贷机构不会出具这样的书面材料。
8月2日下午,就此事华商报记者来到银监会商洛分局采访,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肖芙蓉称,他们已经注意到了相关舆情,并及时督促商洛长安银行内部自查,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到他们局,他们将根据调查报告情况,决定是否介入调查。这位工作人员称,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们有监管责任,如果银行业务违规了,就可以对银行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华商记者 陈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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