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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行政执法改革 打造法治政府“罗湖样本” 罗湖区行政执法改革获评2015年度区级优秀改革项目,多项举措乃全国首创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6年05月06日 版次:SA26 作者:刘有志 叶淑萍
罗湖区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图为罗湖区东湖街道执法队成员。
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之改革回头看
改革的本质,是利益关系的调整,行政执法工作改革也是如此。去年6月份,罗湖区行政执法改革正式启动,其主要内容包括执法方式、执法机制、执法能力、执法保障、电子化执法和执法公开等六个方面。因为不少动作是全国首创,加上各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该项目成功获评20 15年度罗湖区优秀改革项目。
A 深化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
涉及执法方式、执法机制、执法能力、执法保障、电子化执法和执法公开等方面
近年来,随着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推进,行政机关执行法律、依法行政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体现在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淡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中滥用强制措施和自由裁量权、以罚代刑等问题时有发生,还有不少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淡漠,存在着单纯的执法观点,为执法而执法,为办案而执法,或是重事后惩处、轻事前规范,没有将服务寓于监管执法工作之中,教育和指导缺失,造成政企关系紧张,引起企业和业户的不满。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去年6月份,罗湖区行政执法改革正式启动,改革事项包括6大类20小项,涉及执法方式、执法机制、执法能力、执法保障、电子化执法和执法公开等六个方面。其中,以推行联合执法的方式减少执法扰民、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杜绝行政执法文书手写、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执法流程依据和裁量标准网上公开等多项举措属全国首创。
B 改革已近一年成效开始呈现
有效规范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罗湖区行政执法改革启动近一年,成效已经开始显现。由于罗湖区开发早,建设用地基本饱和,因此,罗湖的违建表现形式主要是对已建成建筑物的违法加建改建扩建,违建面积一般不大,所涉利益也相对较小。在制度建设方面,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在去年开展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先后出台了案件办理规定、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分级巡查管理规定、守法责任主体促进办法、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在全区查违执法系统内实施,该系列制度对办案人员来讲,既是终身负责的“高压线”,又是过问案件记录和外力监督的“保险丝”,降低了错案、人情案的发生概率。
又如,一直以来,由于法律法规对一些违法行为界定不清晰,处罚幅度设定较大,老百姓对此意见较大,如何规范自由裁量权一直是困扰基层执法的难题。罗湖在行政执法改革方案中重点提出要细化裁量标准,有效规范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目前,罗湖区不少部门已经正式贯彻这项改革。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就安排专人汇总住房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建筑管理、物业监管、燃气安全、施工招标等职能的执法权限进行全面梳理。经过专家多次论证,出台了《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共9个类别,梳理出住房建设领域可实施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共计263项,对行政处罚的事项名称、实施主体、权责范围等都有严格的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违法行为按照一般、轻微、严重进行划分,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
C 信息实时上传执法全程留痕
以往字迹潦草、内容简单的手写行政文书被叫停,有利于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罗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中,要求辖区各执法单位配备行政执法移动终端设备,实时传输执法信息和证据,现场制作、传输、打印行政执法文书。这意味着,以往字迹潦草、内容简单的手写行政文书被叫停了,此举为全国首创。而执法信息实时上传,也有利于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以前,执法人员执法主要以人工执法为主,各单位执法时各自为政,相互间横向联系不多,信息不对称、存在信息孤岛问题,一方面降低了工作效率,沉淀资源和增大重复工作量,更不符合当前大数据管理的要求。”罗湖区法制办相关负责人称,这次,罗湖通过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将执法信息录入该平台,执法案件流程在平台上办理,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及信息共享。
在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方面,罗湖已经草拟《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执法协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实施细则》规定了联合执法机制,对联合执法的概念、范围和相关要求做出了规定。目前,拟准备征求全区各单位对《实施细则》的意见,待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审议,通过后正式组织实施联合执法机制。
D 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
执法案件终身负责制、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执法监督员制度
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罗湖区监察局按照改革方案的规定发布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的通知》,明确要求执法单位予以落实。《通知》就执法案件终身负责制、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执法监督员制度等三项制度的相关要求、内涵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罗湖区大部分执法单位,尤其是执法任务较重的执法部门已经制定或者正在制定本单位的执法案件终身负责制、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执法监督员制度等三项制度。下一步,罗湖区法制办将就落实情况组织抽查,进一步督促各执法单位予以落实。
去年,罗湖区法制办还组建了区法律专家库,并选定15名专家为专家库成员。15位专家涵盖政府法制人员、专家学者和律师,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各执法单位可以从法律专家库中挑选专家,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罗湖区行政执法协调中心也于去年9月份成立,协调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执法职能争议、联合执法、协同执法等工作中有关事项进行协调,确保高效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声音
罗湖区法制办相关负责人:
将督促改革事项加快完成
“行政执法改革是较为难啃的‘硬骨头’,其涉及到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协调工作任务繁重,各改革对象所涉及问题既有共性,又有很大不同的个性,如何整合、化解改革中遇到的这些问题耗费很大精力。”罗湖区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个别单位改革积极性不高,执法事项大小不一,工作量不同,改革的意愿和动力不强,交叉问题相互推诿扯皮,以致一些单位没能认真查找本身存在的问题,改革流于形式,成效甚微。
下一步,罗湖区法制办将要求各单位增强改革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大力度,全面有效实施已经形成的改革制度性成果,真正将改革成果用起来,避免将改革成果束之高阁。另外,对于未完成的改革事项,我们将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完成,争取圆满完成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 叶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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