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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

时间:2016-05-3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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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张帼霞)5月26日,中宣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表彰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六五”普法工作跻身全国先进行列,被评为2011―2015年度“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桥东区、崇礼区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区)”称号,桥西区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六五”普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推进“法治张家口”建设为统揽,以“法律八进”和“法治八建”主题活动为载体,以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实施,司法行政牵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工作中,我市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普法制度化、公务员普法常态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系统化、青少年学生普法多样化、农民普法经常化的“五化”普法思路,深化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制度,全市160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和3万余名科级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纳入法律知识考试范围,全市所有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任前考法;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实施,不断满足了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内在需求,4500多个农村和社区选聘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大学生村官、普法志愿者担任法律顾问,进一步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依法行政能力;坚持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基本构建起以学校为主阵地,以社会、家庭、社区教育为补充的青少年普法体系,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以“法治县(区)、依法行政机关、公平守信市场、依法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示范点创建为基础的多层次依法治理体系日臻完善,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联合有关部门经常性组织开展以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等为主题的“法律八进”活动,“法律八进”覆盖面达到70%以上。五年来,全市有6个村居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20个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六五”普法期间,我市从事法治宣传教育的各类人员达到16万人,举办各类法治培训、讲座、论坛及各类宣传活动1万多场,95%的机关、80%的社区、70%的农村、75%的企业的人员接受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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