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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检察职能 为服务大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时间:2016-06-24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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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作为担负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地方经济重要职责的检察机关,应紧密围绕科学发展新理念,转变执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抓实服务大局的落脚点,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服务大局的思想意识。
  在检察工作中,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工作大局之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始终做到脑里想着大局、心里装着大局、无条件服从大局、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赋予检察工作新的内涵。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增强服务坚定性、自觉性和有效性,把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不断提高公正执法、保障公平正义的能力,提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
  二、立足检察职能,抓实服务大局的落脚点。
  随着经济结构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和思想观念变化,一些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出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检察机关应立足检察职能,采取多项措施,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突出打击职能,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一要依法打击威胁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确保公共安全;二要将防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摆在突出位置,改进办案方式,加强对涉案企业的司法保护;三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参与严打暴恐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类犯罪;四要依法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在突出打击职能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落实刑事和解和轻微犯罪依法快速办理的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稳定。
  (二)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要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查办大要案件。要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数额巨大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等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案件;二是强化服务功能,突出查办行政和经济领域的职务犯罪。要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依法保护,依法查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业主和从业人员权利的犯罪;三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推动“双优”目标实现。实行预防重心转移,推进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重点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强廉洁准入制度和诚信社会制度建设,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加强监督职能,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一要健全刑事立案的法律监督制度。对以罚代刑、有罪不究进行立案监督,重点监督插手经济纠纷、妨害正常经济活动和社会危害性大、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等案件;二要建立健全对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制度。重点查办危害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侵犯合法权益、违法取证、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行为,彻底清除执法犯法腐败分子。
  (四)履行服务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服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各项举措,着力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一要积极服务党委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在为外商投资企业保驾护航的同时,坚决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帮助企业查找和改进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二要开展检察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及时受理侵害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控告和申诉,主动深入企业,及时了解发展情况和面临难题,倾听企业呼声,营造“亲商、护商、安商”的发展环境。
  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不动摇,要注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大局,把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履行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通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通化市人民检察院)  ■ 张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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