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点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良序总体形成——
建“四梁八柱”:
《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等一系列制度规划构建起依法治省的“四梁八柱”,推动依法治省始终在正确的方向和轨道上不断深入推进。
抓“关键少数”: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是抓住了推进法治建设的“牛鼻子”——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省委一以贯之的判断和举措。
促“广大多数”:
只有尊法守法成为社会大众的共同追求,法治建设才会有坚实基础,我省坚持把夯实基层打牢基础作为依法治省重中之重。
对新村聚居点自管委以法律的形式予以了确认、理顺了新村聚居点内复杂的产权和管理主体之间关系……在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7月20日,《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该条例的制定是对新农村建设立法的有益探索,使我省新农村建设立法走在全国前列。“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灾区干部群众从探索自建委、自管委,到立法规范新村聚居点建设的不断实践,取得了瞩目成绩,也折射了法治四川进程的变迁。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揽,切实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全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总体形成,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四川样本。
引领
构建“四梁八柱”,抓住“关键少数”牛鼻子,依法治省蹄疾步稳
“三期叠加”下经济亟待转型加速,芦山强烈地震后灾区盼重建振兴,政治生态遭受严重破坏后的恶劣影响不可低估……近年来,四川经历着多重困难。
“实现四川长治久安,加强法治建设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紧迫而重要。”面对重重困难,省委清醒意识到,没有法治的保障,社会稳定就没有根基,改革发展也难以顺利推进。
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省委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蹄疾而步稳——
2013年,制定《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从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等方面对法治四川建设做出总体规划。
2014年,省委作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为四川落实中央依法治国方略提供行动指南。
2015年出台依法治省指标体系、评价标准、评估办法,成为检验依法治省落地落实情况的“度量衡”。
一系列制度规划构建起依法治省的“四梁八柱”,推动依法治省始终在正确的方向和轨道上不断深入推进。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评价道,“四川的法治实践走在了全国前列”。
法之贵,在于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是抓住了推进法治建设的“牛鼻子”——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省委一以贯之的判断和举措。
四川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落实的意见》,对领导干部作出16条刚性规定,用法治为权力划出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强化“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我省探索实施了法治档案、年度述法、会前学法等制度,提升其依法治理的能力,促使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目前,会前学法成为政府常务会议的“必修课”,这一“必修课”已覆盖全省三级政府。
发挥考评的“指挥棒”作用,我省固化法治暗访、年度考核、第三方评估以及碰硬约谈排序靠后市(州)相关负责人等工作抓手,一层一层传导压力,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落实。
被约谈后,川北某市召开三次全市性会议推动法治工作落地;某民族自治州随即调整了依法治理工作分管领导,并严肃约谈8个单位、立下整改“军令状”。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