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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实现市级标准化司法所全覆盖

时间:2019-02-02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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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所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承担着固本强基的职责使命。普陀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建设,2017年以来,认真落实《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运行管理与工作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扎实推进标准化司法所建设。在第一批成功创建甘泉、长寿、长征等3家市级标准化司法所的基础上,2019年1月,圆满完成了全区10个街镇司法所市级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层社区治理能效。

  一、高度重视、密集调研,为市级标准化司法所创建打好坚实基础

  2018年7月,副区长杨元飞带队赴全区10个街镇专题调研市级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明确了创建工作具体目标与任务,要求进一步提炼区域特色,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内涵式发展。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标准化司法所建设,将此项工作列为局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定期听取创建进展情况汇报。组成调研工作组,通过实地走访、查看档案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全面调研各司法所建设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讨论,根据各司法所实际建设情况,形成“一所一表”推进方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于基础条件好的司法所,注重提升能效,突出亮点;对条件中等的,重在补齐短板,全面提高;对条件较差不具备条件的,集中力量,攻坚克难。2018年8月底,全面完成市级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并报市司法局验收。

  二、好中选优、分步推进,积极指导司法所开展标准化建设

  区司法局坚持“好中选优、分步推进”原则,发挥“样板房”示范效应,扎实推进硬件、软件建设。

  充分发挥“样板房”示范效应,以长征司法所等首批市级标准化司法所为样板,指导其余司法所做好视觉识别系统、功能区设置及设施设备配置、信息系统建设、文件管理、人员要求、工作规范以及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按规定统一标示标牌,根据工作内容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工作区域等,配合12348平台完善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突出分类指导,根据基层实际情况,指导司法所进一步完善硬件和软件建设,力争在软件建设上先达标,并密切跟踪司法所硬件建设方面,及时把握创建契机,及时对接,逐步解决。同时,针对在办公用房面积、标示标牌设置等硬件上存在问题和困难的司法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街道(镇)的大力支持,并将市级标准化司法所创建纳入街道(镇)综治中心整体布局进行调整。

  三、以民为本、提升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履职效能

  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市级标准化司法所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履职效能。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依托各街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指导建立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居民提供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法律服务,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如甘泉路司法所组建“法律夜门诊”、“百姓小广场”法律咨询服务队,有机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三大职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长寿路司法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社区基金会运作,全面落实“法律顾问进社区”制度。

  基层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区司法局不断优化人员管理制度,配齐配强司法所公务员、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政治学习、视频会议、所长例会等形式,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化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模式,完善调解员准入及退出机制,加大调解员职业培训力度,健全调解员管理考核制度,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供稿:普陀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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