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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全局,继续固强补弱、创新创先,以实施“4+4+4”重点工作为牵引,带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多个业务领域走在全国前列,整体工作呈现出与新时代发展同步的良好态势。
一、坚持政治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理清新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立落实“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突出抓好党委会、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三个会议”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对广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落实四个方面重要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以及司法部“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省委“1+1+9”工作部署,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区域协同发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乡村振兴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等重大任务,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实施“4+4+4”重点工作,全年共立项督办重点任务641项,重点督办司法部、省委、省政府交办布置硬任务硬指标30项,每季度开展工作态势分析研判,有力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强对第二批101个“固强补弱、创新创先”示范培养项目的重点培养和指导,努力探索经验、破解难题、建立机制,推动各地司法行政工作特色不断涌现。
二、坚持深度融合,落实机构改革任务体现新担当
把机构改革作为2018年改革的重中之重来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跟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节奏,按照“思想统一、走在前列、安全有序”的目标和要求,蹄疾步稳地推动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全员集中办公、依法治省办挂牌、上报“三定”方案、完成部门“三定”、领导选配、人员转隶等涉及机构改革重要事项完成时间和效果均走在省直涉改部门前列,省司法厅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深入细致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健全学习教育制度,建立联系人工作责任制,完善思想动态研判机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开展“身共处、情相融、心相通”主题活动,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努力实现职能大整合、人员大融合、人心大团结、事业大发展。扎实做好涉及机构改革的档案转接与审核、离退休人员服务、经费和资产处置及预决算、机要保密、所属事业单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优化、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纪律监督以及集中办公后的政务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工作不漏项、不拖延、不出错。重新组建后的省司法厅,肩负着推进落实“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的重要使命,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必将在新时代深化依法治省实践中有新的更大作为。
三、坚持协同发力,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呈现新局面
省委依法治省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全省法治工作的职能作用,提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全面深化法治创建“四级同创”,全省70%以上县(市、区)、90%以上乡镇(街道)、50%以上村(社区)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专项督察,实现对21个地级以上市实地督察全覆盖;持续抓好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提请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考评结果并向全省通报。省司法厅积极服务法治广东建设,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全省180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完成在线考学,举办首次“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开展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活动3.43万余场次,参与人数达4992.55万人次;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选聘6家律所、6名法学专家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
四、坚持良法善治,健全完善制度供给取得新进展
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完成省政府2018年规章计划编制等工作;优先安排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群众权益等方面的法规规章项目,承办地方性法规23项、政府规章18项。地级以上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57项,新制定及修订政府规章56项。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重点清理涉及著名商标、军民融合、产权保护、生态环保、民营企业发展、机构改革等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提请对有关地方性法规废止5件、修改11件,对有关省政府规章废止4件、修改5件。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推进形成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链条“7+1”项制度;协同省政府办公厅首次完成省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确定纳入清理范围3959件,宣布失效2475件,修订93件;开展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全年办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查、审核942件;地级以上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46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31件。
五、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创新迈上新台阶
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工作,提请省政府印发《广东省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全力推动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配合省政府出台全国第一部《广东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定(试行)》。举办省政府学法日活动,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服务保障、法规规章清理等课题研究,编发《法制信息》和《政府法制研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出台《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化指引(试行)》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面加强依法行政督察考评,制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规定(试行)》,推动21个地级市和大部分省直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督察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连续第五年开展全省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发并全面应用依法行政考评系统。
六、坚持守牢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彰显新作为
切实加强监狱工作,积极构建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开展“政治改造落实季”活动;顺利开展罪犯离监探亲工作;16所监狱的45个监区通过规范化监狱(监区)考核(复查)验收,全省通过验收监区达到97个;全省监狱改造评估中心全面试运行,14所监狱建成回归指导中心,6所监狱建成职业技术培训中心,12所监狱建成收押中心。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增强社区矫正中心专职工作力量,抽调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管教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省开展“震撼教育”近2550批次,约3.1万人次;广东社区矫正信息化体系被评为全国“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全省全年共完成远程会见1.7万次,参加会见的服刑(戒毒)人员家属近3.8万人次。着力抓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全力配合全民禁毒工程;落实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实现首批6个“四区、五中心”建设单位达标;年内新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工作站28个,全省总数达78个;省四戒所基本具备收治条件,省禁毒科普馆正式获批施工。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总结开展集中行政复议职责试点工作,省政府及21个地市政府全部建立推行行政复议公开审理制度;全省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3565件,进入复议程序的行政纠纷有79.15%得到有效化解;全省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900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8.28%;全年办理省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98件,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13件、省政府本级行政应诉案件231件(含一、二审与再审案件)、省政府土地裁决案件72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升级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实施“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省政府民生实事,建立市、县两级示范点206个;搭建访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全省共有3.23万余家人民调解委员会、17.17万名人民调解员,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39.72万件,调解成功38.99万件,调解成功率98.1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超89亿元。
七、坚持为民宗旨,提升服务群众品质凸显新亮点
积极拓展升级优化广东法律服务网,于2018年4月9日全新发布,面向群众提供16类172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全年共计为群众提供316万次服务,其中语音平台服务量94.8万次,网络平台服务量50.3万次,五级实体平台服务量170.9万次;开展“法律服务大篷车”宣传活动58场,惠及近300个村(社区);推动7项法律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平台,广东法律服务网覆盖全省3000万“粤TV”等有线电视用户;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广东法律服务网语音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台、12345、12355等热线的联动;全省五级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达标率约92.6%。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出台《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推动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学宪法宣宪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省21个地市和98个县(市、区)开展评议,分别占比100%、80%,“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价位列全国第一。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突出抓好2277个省定贫困村法律顾问工作,全年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共举办法治讲座及培训45.6万余场次,直接调处矛盾纠纷近8.8万宗,引导1.9万余个村(社区)开展村规民约宣传活动。提升律师行业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和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全省律师共参与调解案件8580件、达成调解协议1890件,参与城市管理执法案件约3.35万件;认真做好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省市两级组建律师服务团40余个,参与律师近2000人,共为2500余家民营企业提供专项法治体检;全省执业律师发展到43434名、律师事务所3356家。推动公证服务模式优化升级,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知识产权保护和金融风险防控、最多跑一次等试点;全省公证机构发展到152家、公证员925名,全年办理公证案件约146万件。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发展到202家、司法鉴定人2267人,全年办理司法鉴定案件约23万余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全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24万余件,受援人数15.88万余人;推进“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品牌建设,全年分别为残疾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892人次、6.89万余人次。认真组织实施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落实“一试两考”“全面机考”“六个百分之百”等要求,实现5.14万余人客观题和1.67万余人主观题考试安全顺利完成。组织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工作,我省累计有70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案例库。
八、坚持创新创先,助力深化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
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业务领域改革,制定《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222项改革事项,其中180项已基本完成,改革成效被《法制日报》头版报道。积极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推动出台《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意见》《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公安监管工作的意见》,2018年全省公安看守所新增律师会见室830间,同比增长48%,有效缓解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着力推动设立代表处、合伙联营等涉外法律服务开放政策落地见效,共有6个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代表处31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11家,粤港协议联营律师事务所2家。深化公证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关于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的实施意见》,6家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高标准组建运行。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在全国率先成立4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在全省组织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年全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达8.17万余件,其中因全覆盖试点而扩大通知辩护的案件4.86万余件;实现全省156家法院、123家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共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5.81万人次,转交法律援助申请865件,提供法律帮助3.34万次。完成2家仲裁委员会新设登记、4家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工作,开展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深化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全年全省共抽选人民监督员1756人次,参与案件监督评议490件;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选任人民陪审员近2万名。积极参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服务保障,组织参与香港法律服务论坛,召开粤港澳律师协会联席会议,举办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配合推动成立“司法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研究基地”。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组织清理取消本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099项,保留37项。积极参与“数字政府”改革,省司法厅被省政府纳入“数字政府”改革4家试点单位之一,129项行政权力事项和46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其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在线申办。推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办学体制改革。
九、坚持固强补弱,强化保障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全省摸查出“三个明显”县级司法局21个、司法所365个,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修缮;在2018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司法所得分排名第一。加快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全力推进科技信息化工作,与省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实现人口、不动产等信息数据共享;全面建成监狱戒毒视频监控安防项目49个子项目并投入使用,实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类视频资源全面联网。着力提升经费保障水平,落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十、坚持党建先行,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树立新形象
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党的建设,研究出台厅党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模范机关创建;成立全省律师行业党委,实现省、市两级律师行业党组织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将“加强党的建设”等内容写入省、市律师协会章程。大力加强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建设,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推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定期交流轮岗;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班等;6个集体、4名个人荣获全国、全省“五一”劳动奖,9个集体、15名个人获省、部级表彰;省厅9人获选首批广东立法工作人才。狠力抓好巡视整改和巡察工作,完成中央巡视广东整改工作查摆的4个问题,以及省委巡视厅党委反馈的16个分项、54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对广州监狱等12家省直监所单位的巡察。持续深入推进正风肃纪,2018年厅领导开展谈话提醒34项50余人次,省直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1328人次;组织完成2017年审计整改“回头看”,修订制度198个;驻厅纪检监察组依法开展线索初核、立案、实施留置、移送司法机关、追缴违纪款等工作,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党风政风警风行风持续好转。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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