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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延龙 12月29日下午,西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高新控股“80后” 董事长 “90后”董事一事的调查问责处理结果。因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有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问责,其中2人受到党纪处分,2人被诫勉谈话。高新区财政局原局长王进杰被免职,3名挂名“高管”已按程序被免职。
经查,2016年12月,时任高新区财政局局长兼高新控股董事长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免去其财政局局长、高新控股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但高新控股一直未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2017年7月,按照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事业单位兼职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高新区开始对在编人员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清理。
2017年11月,高新区财政局对高新控股不符合兼职条件的5名正式在编人员兼职董事进行了清理变更,改由财政局5名劳务派遣制和聘用制员工兼任,但对此前已经从高新区管委会辞职的2名人员未做变更。2018年7月,高新控股又有1名董事离职,此时高新控股实际空缺董事3名。
2018年9月4日,主持高新区财政局工作的副局长王进杰(2018年10月任财政局局长)提出补充高新控股董事人选方案,拟从财政局非在编员工中选择3人,补充空缺的3个董事职位。
经梳理,财政局劳务派遣制员工李甜,聘用制员工朱玥、赵雪莹3人为非正式在编人员,可以规避正式在编人员不得在下属企业兼职有关规定。
同时,李甜相对年龄较大、工龄长、业务熟,又兼任着高新控股会计,故拟定李甜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人选,朱玥、赵雪莹为董事人选。同日,对外发布了董事会任命决议,同时,李甜与王进杰又签订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并委托王进杰全权负责高新控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业务,代表该公司签署一切文件。
此后,高新区财政局还安排李甜兼任高新控股名下的6家公司高管职务。李甜、朱玥、赵雪莹等3人与之前任命的4名兼职董事实际均为挂名,并无任何经营管理职权,在所兼职单位也均没有领取薪酬。
据西安市联合调查组调查显示,李甜等3人直系亲属均为普通干部职工,未发现特殊家庭背景,并非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3人入职以来工资待遇一直为劳务派遣制员工和聘用制员工同职级待遇,任高新控股“高管”前后薪酬待遇无变化。李甜作为劳务派遣制员工,其被派遣至高新区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符合有关程序。朱玥、赵雪莹2人是高新区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从该局此前公开招聘时收集的应聘人员简历中筛选简历,经过面试后聘用。调查未发现相关党员领导干部在李甜等3人入职和任职过程中有说情、打招呼情况和腐败问题。
对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及处理情况包括:
高新区财政局不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清理兼职的有关决定,用非在编员工挂名公司“高管”,搞变相兼职,违反了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对高新控股高管任用疏于管理,在高新控股法定代表人实际空缺一年零八个月的情况下,未督促进行变更,对财政局擅自变更高新控股高管失察失管,违反了工作纪律。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致使违规任用国企高管问题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根据调查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已对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1名管委会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对高新区财政局局长王进杰免职,对3名挂名“高管”按程序免职;责令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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