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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优质债成功首发意义不凡!我国债转股专项债迈出坚实步伐

时间:2019-01-11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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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债市 公欣 吕娅珊

    从2016年12月《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发布,到2018年12月27日全国首支优质企业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券成功发行,两年来,我国债转股专项债迈出坚实步伐。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2018年第一期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近日成功首发,发行规模11亿元,期限5年,发行利率3.20%。本支债券由中信建投证券和海通证券主承销,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发行债转股专项债的“初心”是什么?

    市场化债转股是企业降低杠杆率、补充资本的一把利器,引入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能为债转股实施机构提供较低成本的资金,将提速市场化债转股进程。“通过发行此次债转股专项债可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提供更加充足的资金支持,扩大债转股项目的实施规模,切实帮助中央企业降低整体负债水平,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国国新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债市,中国国新重点关注优质央企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充分调动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实体企业债转股,为实体企业降杠杆、减负债和改革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国新本次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券总规模为150亿元,将全部用于中央企业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切实帮助中央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促进中央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中国国新首期发行的11亿元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券将用于中国黄金所属企业中金黄金子公司债转股项目。中国国新通过所属的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20亿元(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1亿元)参与中金黄金子公司债转股项目,向中金黄金子公司债转股项目标的公司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增资资金用于偿还中原冶炼厂债务,降低中原冶炼厂资产负债率。
    据中国国新相关负责人介绍,中金黄金下属核心子公司中原冶炼厂因前期升级改扩建投入较大,导致其有息负债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负担过重,高企的资产负债率对其经营业绩已经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引入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对中原冶炼厂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将夯实中原冶炼厂的净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助其度过暂时性困难。”
“这是首次将市场化债转股与优质资本注入创新性结合,为企业提升盈利水平提供多重保障,该项目将有效引领市场化债转股新一轮改革创新。”该负责人表示。
    中国国新是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承担中央企业国有资产整合和国有资本运作的重要职能,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截至2017年末,公司累计获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入资本金155.00亿元。作为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中国国新在项目资源开发、项目信息获取、交易方案设计、投后管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中国国新牵头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对社会各类资本吸引力较强,可有效撬动社会资金参与中央企业债转股项目,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资本聚集功能,切实帮助中央企业降低整体负债水平。中国国新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券募集资金还可以通过投入基金的形式来直接撬动其他投资者共同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进一步扩大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的实施规模,实现更大债转股项目的落地实施,切实降低债转股企业杠杆率水平。

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继续前行

    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对债转股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申报机制、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期限、增信措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债转股专项债券的操作模式。本次中国国新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券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首支优质企业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券,发行人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灵活选择期限品种和发行窗口分期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券在大型债转股优质主体实施机构债转股业务开展中的适用性,将促进更大规模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的快速落地。
    ——两年间,市场化债转股在制度建设、政策出台和项目落地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据悉,目前,债转股项目落地金额超过6000亿元,涉及交通、钢铁、有色金属、汽车制造等多个行业,有效帮助近200家企业,300多个项目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增强了企业活力,进一步促进企业结构优化升级。
    ——两年间,政策不断加码助力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向前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共同发布的《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类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筹集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资金投向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鼓励保险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机构依法依规积极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当前市场化债转股虽然规模不断增长,实际落地不是太理想,除了债务人企业不愿丧失企业控制权等因素外,债转股的资金来源不足也是其中重要原因。支持符合条件的债转股实施机构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债转股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
    在业内专家看来,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券,进一步丰富了专项债券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的用途,充分体现了政府“营造良好环境”、“制定规则”、“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的引导和指导定位,有利于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作用,有利于有序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工作。
    “目前来看,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还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发行主体仅限定于实施机构,此类专项债的发行数目和规模虽然不算大,不过作为创新品种的专项债,发行前景看好。如今,首单优质企业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面世,意味着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向前扎实迈进一步。”中国国新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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