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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点工作是法治建设的试金石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治,不仅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力量。有了法治的保驾护航,才能确保发展不绕弯、改革不走形。
10年的法治浙江建设经验告诉我们,法治浙江建设之所以能取得丰硕成果,得益于省委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使命,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相适应,以法治促改革、促转型、促发展、保稳定。
法治之威,在于法之必行,而法治之要,在于行之有效。法治建设的成效如何,关键要看它是否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收获认同。回顾过去的10年,几届省委始终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坚持把法治浙江建设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把法治浙江建设放到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的战略布局中谋划和推动,在理论、制度和实践上结出累累硕果,让“法治浙江”的理念深入人心、外化于行。
历史的车轮驶入“十三五”,我们迎来了一个法治建设大有作为的时代。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树立法治的价值追求,进一步彰显法治的实践力量,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
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促进法治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两者深度融合。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放眼我省,“三改一拆”五年计划启动,夺取“五水共治”新胜利重任在肩,浙商回归工作持续发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蓝图波澜壮阔。实践告诉我们,越是重大工作,越要法治先行。因此,要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浙商回归等重点工作,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做到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普法力量就下沉到哪里,普法宣传就跟进到哪里。把推进重点工作的过程,作为法治理念根植、法治方式确立的过程,作为鲜活的、最有说服力的普法教育。
要促进法治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同频共振、互利共赢。一方面,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发展新趋势、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大背景下,充分运用发展的战略眼光,正确认识和把握形势新变化,以法治的力量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目标强力推进;另一方面,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理念和方式,及时以法律形式固化下来,在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中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推动我省法治建设继续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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