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点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战略研究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开启了全面推进的新征程。2013年11月12日成立以来,法治不仅是历次会议都涉及的内容,也是讨论最多的议题,这反映了我们党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法治与改革二者已经形成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有机联系。
法治是深改组讨论最多的议题
2016年9月24日是深改组成立的第1000天。至此,深改组已召开27次会议,审议通过共计147个文件,按照深改组对6个专项小组的划分标准,这些文件从议题上可以分为综合性总体性指导意见和规则、经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法治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七类。
从文件数量上看,法治领域改革类文件高居第一,共计49件,占总数1/3,比数量排名第二的经济体制改革类文件(22件)多了122%,也高于文化体制改革类文件(17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类文件(10件)的总和。值得一提的是,49件中有42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审议通过的,这表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提出的180多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已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正在坚定不移、蹄疾步稳地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前进。
从关键词数量上看,在27次会议的官方报道中,相比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纪检监察关键词,法治类关键词的出现频率是最高的,关键词“司法”出现了97次,“依法”出现了71次,“法律”出现了60次,“法治”出现了50次,分别高于出现了71次的“经济”、出现了60次的“生态”、出现了51次的“政治”和出现49次的“文化”。可见法治话语已经成为了改革的一般话语,法治思维已经成为了改革的一般思维。
此外,检索显示,历次会后的官方报道中都出现了法治相关的内容。这表明,中央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深改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的“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一重要纲领性原则得到了贯彻落实。
深改组统筹依法治国各个方面
深改组审议通过的49件法治领域改革类文件涵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立法、司法、执法等各个方面,可以简要分为五类:
第一类是综合性的文件,共3件,即《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2015年工作要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和《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前二者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和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作出了部署,后者强调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明确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并从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措施。
第二类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建设的改革指导文件,共2件:《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务的研究意见》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立法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找准工作着力点;《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让人大代表更好更紧密地联系人民群众。
第三类是贯彻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的改革指导文件,共9件,包括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公安执法规范化、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公安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公安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规范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等内容。上述文件的共同主题是对执法队伍和公权力的规范和约束,展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的改革决心。
第四类是关于推进司法改革的指导文件,审议通过相关文件多达30件,占全部法治相关主题改革指导文件的63.8%,内容涵盖立案登记制、公益诉讼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巡回法庭试点、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防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法官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和上海等地司法改革地方试点等数十个方面。显示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的突破口,已经步入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键阶段,正朝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改革目标和明确要求高速推进。
第五类是关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改革指导文件,共5件,包括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等。这些重要举措,将有助于培育公职人员法律信仰、促进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为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